尽管成千上万的行人在道路上受伤,但在悉尼市区乱穿马路并不是警察的优先任务。

道路和交通管理局的数据显示,在过去三年中,该州道路上有9148名行人受伤。

去年,在新南威尔士州的主要中心,包括悉尼市,巴拉玛打,卧龙岗和纽卡斯尔,有500多名行人受伤。仅在城市,就有288名行人受伤,三人死亡。

悉尼中央商务区的人行横道热点包括德鲁特(Druitt),金(Kent),肯特(Kent),约克(York),卡斯尔雷(Castlereagh)和乔治(George)街,许多工人和游客危险地躲避汽车,出租车和公共汽车,并在红色闪烁的行人灯下行走。

澳大利亚行人理事会说,在中央商务区的马路已经达到了流行的程度。它的主席哈罗德·斯克鲁比(Harold Scruby)先生批评警察缺乏执法能力,并呼吁议会护林员有权对行人进行罚款。

他声称,交通灯的调相时间是交通驱动的,对行人来说太短,迫使他们冒险。

他说:“警方必须开始为此承担责任。”乱闯马路的问题与多年的不执法有关,这使人们陷入一种虚假的安全感。

根据城市中央警察局的数据,今年到目前为止,悉尼市中心有43名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

警长唐纳德·格雷厄姆(Donald Graham)承认乱穿马路是一个问题,但他说,这不仅仅是一个关键问题,更是一个烦人的问题。

他说:“这不是优先事项,但我们确实有交通管理策略,例如定期巡逻警察。”

Jaywalking会被处以$ 44的罚款,但在大城市中心几乎没有罚款。自1999年12月以来,新南威尔士州共发布了524项罚款。其中有48人在帕拉马塔(Parramatta),两个在班克斯敦(Bankstown),28个在利物浦(Liverpool)和两个在邦迪(Bondi)。

RTA研究表明,小孩和老人是行人交通事故的关键人群。但是,年龄在16岁至34岁之间的成年人表现出最冒险的行为,遭受伤害和死亡的人数比脆弱的老年人多。

去年,新州有110人丧生。RTA说,在这些死亡中,约有10%是在交通信号灯或行人过路处控制的十字路口。

斯克鲁比先生希望对CBD实行40 km / h的时速限制。他说:“公共汽车镜子距您的脸六英寸,以60 [km / h]的速度经过您时,经过您时,不利于友好的购物或商业环境。”“行人有责任遵守法律,但驾驶者最终有责任避免与行人发生碰撞。”

一位司机昨天说,她“一直担心某人会突然从人行道上走下来,驶入我的车下”。

反对派运输发言人巴里·奥·法雷尔(Barry O“ Farrell)先生说,如果交通信号不足以使人们有足够的时间过马路,则没有必要打击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