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正在严厉打击欧盟成员国宽松的空气质量标准,将英国和其他六个国家移交给欧盟法院,因为它们未能大幅改善空气质量。

委员会已提出了三项改善空气质量的“支柱”措施:制定空气质量标准,减少排放的目标和污染源的排放标准。

英国,法国和德国因“未能遵守二氧化氮(NO2)的限值并且未采取适当的措施使超标期限尽可能短而被移交给法院”。在引荐中引用的测量结果中,英国在伦敦记录的NOx浓度为102µg / m3,是所有违规国家中最高的。

一月份举行了一次峰会,为这些国家提供了寻找其空气质量问题解决方案的机会,但没有一个国家提供“可信,有效和及时”的解决方案。

另外三个国家(匈牙利,意大利和罗马尼亚)已被送交法庭审理,涉及颗粒物水平。

总共有13个成员国的未决侵权案件,分别是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德国,丹麦,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卢森堡,波兰,葡萄牙和英国。

鉴于2016年全国16个空气质量区超过了限制,2017年10月在伦敦市中心实施的毒性收费是英国被欧盟委员会认为不足的空气质量措施之一。

消息传出之际,欧盟已经制定了计划,通过制定用于HGV和其他重型车辆的CO2排放准则来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计划在2025年之前将2019年的CO2排放量减少15%,到2030年减少一倍。计划进行立法调整以允许更多的空气动力学卡车设计以促进这一点。

环保律师事务所ClientEarth说:“欧盟委员会的行动可能以英国不得不支付罚款而告终,这应该是将近十年失败的部长们采取必要行动的又一强大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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