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步技术公司(Uber Technologies Inc.)被控违反美国《民权法》的诉讼,理由是根据客户对他们的评价,解雇了少数族裔驾驶员。

前司机托马斯·刘(Thomas Liu)在周一向旧金山联邦政府提起的申诉中说:“优步意识到乘客在对驾驶员的评价上容易产生歧视,但优步仍在继续使用该系统,因此对故意种族歧视负有责任。”代表拟议的全国非白人车手类别向法院起诉。

Liu于四年前首次向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了这一要求,该委员会并未就这些指控得出结论,但在八月份授权他在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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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发言人Matt Kallman称这起诉讼“脆弱”,并在一封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打车“已大大减少了驾驶员和车手的偏见,他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拥有更公平,更公平的工作和交通出入”。

这场诉讼是关于拼车公司是否可以继续将驾驶员归类为承包商的最新一轮争吵,后者被排除在涉及最低工资,工会组织,骚扰和歧视的法律保护之列。

虽然优步坚持认为其司机是独立承包商,但不受《民权法案》的工作场所保护,但刘坚称,这家乘车巨头掌握了足够的控制权,并充分依赖司机的劳动,因此他们实际上是倒下的员工根据1964年法律。

诉讼称,Uber会提示客户给驾驶员评分1到5星,然后“停用”其平均评分不令人满意的工人,刘说,在圣地亚哥为Uber开车时,他遇到了这样的偏见迹象:因为客户在看到他的照片时取消了订单,或者以不友好的方式询问“他来自哪里”。他声称优步在2015年10月终止了他的职务,因为他的平均客户评价低于最低要求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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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在接受采访时说,4.6的门槛“自动使那些看起来不同,穿着不同,说话不同或行动不同的人失去了积极性。”

Liu在诉状中说,Uber先前曾承认客户偏见的问题,因为它引用了小费中的种族主义证据作为反对允许应用内酬金的论点。

Liu的律师Shannon Liss-Riordan在接受采访时说:“客户歧视不是雇主歧视的借口。”

该公司表示,其评分系统包括减轻偏见的步骤,例如提示驾驶员解释低评分,而不是根据流量等问题对低评分进行计数。该公司表示,Uber还通过禁止司机获得非常低的评分的客户来使用评分来保护工人。

EEOC在8月份表示,在调查了Liu的主张之后,既不能得出该公司是否违反法律,也不能证明它遵守该法律的结论。

在加利福尼亚州,基于应用程序的运输和交付平台公司已投入约2亿美元支持一项选票措施,该法案将使驾驶员免于最近的立法,该立法根据州法律将许多演出工人指定为雇员。第22号提案是一项措施,要求他们为司机提供解雇的上诉程序,并且不得歧视他们。

Uber和Lyft Inc.因拒绝将其司机重新分类为雇员而受到州的起诉。上周,州上诉法院维持了一项禁令,要求该禁令要求他们在11月3日未通过投票表决的情况下这样做。选举。

该案是Liu诉Uber Technologies Inc.,案卷20-cv-07499,加利福尼亚北区(旧金山)美国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