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将于9月26日正式生效,细节将略有变化。除紧急服务外,驾驶员在通过黄灯闪烁的拖车和高速公路救援车时需要减速至40 km / h。

扩大后的法律解决了NRMA的批评,该法案将原始审判描述为“短视”和“无效”,仅涵盖紧急服务。

从9月26日开始,在速度限制为90km / h或更高的道路上,驾驶员也无需减速至40km / h。相反,驾驶员将需要减速至“安全合理”的速度,为在路边工作的人员留出“足够的空间”,并“在安全的情况下改变车道以保持车道旁的自由”。

新南威尔士州农村公路部长保罗·塔特(Paul Toole)表示:“这些变化是为了安全放慢速度。”

“如果您在90 km / h或以上的道路上行驶,则需要考虑与固定车辆的距离,并减慢至更安全的速度,并为车辆提供尽可能多的空间。”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道路和海上服务业的研究,与路边紧急服务有关的撞车事故中有85%发生在80公里/小时或以下的速度区。

警察已承诺在更明显的地方停车,紧急服务部门将部署新的警告标志。

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大利亚州都有与已经在新南威尔士州试用的法律类似的法律,迫使驾驶员在路边的紧急服务后分别降至40公里/小时和25公里/小时。但是,它们不包括拖车和高速公路救援车。